理事会概况
理事会是福耀科技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,决定大学所有重大事项,同时也是大学整合和拓展教育资源的组织形式,是学校与社会各界建立和发展长期、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的重要平台。
理事会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建立社会参与高校办学的有效机制,凝聚各行业力量,促进产学研合作,领导大学的发展。
福耀科技大学实行由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。理事长为大学的法定代表人,对理事会负责。
理事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批准推举理事会成员,选举理事长、副理事长,决定理事会下属委员会和办事机构的设置以及相关人员的任免;
(二)决定学校定位、业务范围、开办资金、法定代表人以及发展战略;
(三)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;
(四)审议批准学校发展规划、校园建设规划、年度工作计划以及重大业务活动计划;
(五)审议批准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;
(六)审议批准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方案;
(七)审议批准各学院学科设置及变更方案;
(八)审议批准学校重要规章制度;
(九)审议批准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和人才发展规划;
(十)聘任或者解聘学校行政负责人(校长)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学校行政副职(副校长)及财务负责人;审批校长提名的各学院正职以及等同职级的教学、行政人员;
(十一)决定学校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及清算等事项;
(十二)决定学校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持;
(十三)决定举办者变更、权益转让的办法;
(十四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