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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概况

理事会是福耀科技大学的最高决策机构,决定大学所有重大事项,同时也是大学整合和拓展教育资源的组织形式,是学校与社会各界建立和发展长期、稳定战略合作关系的重要平台。

理事会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建立社会参与高校办学的有效机制,凝聚各行业力量,促进产学研合作,领导大学的发展。

福耀科技大学实行由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。理事长为大学的法定代表人,对理事会负责。

理事会职责

(一)制定、修改、废止理事会章程和大学章程;

(二)选举和罢免理事长、副理事长;聘任和解聘理事;选聘名誉理事和理事长;

(三)聘任、解聘校长;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、解聘副校长、各学院院长;决定校长和副校长的考核和奖惩;组建学校管理委员会,由校长组织制定财务预算、人员编制、组织架构,理事会审批;

(四)决定大学的办学宗旨、方向、规模、培养目标、学科专业设置、发展规划及产学研合作等;

(五)审定大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(包含教学计划、招生计划等);

(六)审定大学财务预算、决算,确定大学的薪酬制度;

(七)审定大学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;

(八)审定大学各院系学科设置及变更方案;

(九)审定大学人事管理制度、薪酬方案及人员聘任方案;

(十)审批大学实验室三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金额的设备购置申请;

(十一)审批大学三千万元人民币及以上金额的对外合作项目;

(十二)决定大学固定资产的增加与减持,决定大学的分立、合并或终止;

(十三)决定大学其他重大事项。